橋頭糖廠百頃森林開發爭議延燒 民團批台糖護航炒地皮、台糖澄清非主導開發

【記者蘇莉湘 / 高雄報導】 高雄新市鎮第三期開發案涉及橋頭糖廠周邊台糖土地、森林綠地與文化景觀保存爭議,持續引發民間團體關注。適逢台糖公司股東會前夕,森林城市協會、台灣樹人會、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民間團體今(15)日召開記者會,質疑台糖為推動土地開發,淡化橋頭糖廠周邊百頃森林的生態、減碳與文化價值,要求經濟部等官股於股東會中作成決議,將相關台糖土地畫設為公園,不納入區段徵收與建地開發。對此,台糖公司也於同日發布澄清,強調高雄新市鎮第三期開發案係由內政部國土署主導規劃,台糖僅配合政府政策,並無主導開發。
民間團體指出,高雄新市鎮第三期開發案面積約219公頃,其中涉及泛國有土地約154公頃,台糖土地約102公頃若納入區段徵收,將衝擊橋頭糖廠周邊既有森林、生態棲地、文史場域與觀光資源。民團質疑,在高雄人口成長趨緩、周邊仍有大量閒置建地與空屋的情況下,再新增大面積住商建地,缺乏公共利益與必要性。
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莊傑任表示,橋頭糖廠周邊森林不只是一般綠地,更包含闊葉林、都市林、花卉中心林地、農地、糖廠老樹群及五分車林蔭道等綠色廊帶,長期形成生態棲地與都市降溫功能。他批評台糖董事長吳明昌日前在立法院備詢時稱「森林不是森林」,是對外界的誤導。莊傑任並指出,相關造林並非單純「種來砍」的經濟作物,而曾涉及政府造林補助、減碳、生態及觀光遊憩目的,民團主張應保留為高雄重要都市森林資產。
民間團體也質疑,橋頭糖廠區域具有百年糖業文化與觀光價值,若開發案推進,可能造成糖廠周邊文化場域破碎化,包括員工宿舍老樹群、五分車森林廊道、自行車道及周邊綠地都將受到影響。民團認為,文資法列冊範圍並不能完整代表實際糖廠文化景觀,若僅以「保存區未受影響」作為說法,恐有切割文化場域之虞。
台灣樹人會秘書長潘翰疆則從公司治理與政策一致性角度提出批評。他表示,台糖為國營事業,董事長由政府任命,理應配合國家都市林、淨零減碳與永續政策方向,而非將具有生態、文化與公共價值的土地導向住商開發。民團也質疑台糖獨立董事同時涉及本案都市計畫審查角色,恐有利益迴避疑慮,要求相關部會應嚴肅檢視程序正當性。
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,台糖公司即將於明(16)日召開股東大會,而本案若犧牲森林綠地、改作住宅區與商業區,將使公共利益讓位於土地利益。她指出,高雄市目前仍有空屋與閒置建地問題,若再推動大規模開發,除可能增加空屋壓力,也會使森林原有的防洪、降溫、空氣淨化、生物棲地與文化觀光功能難以恢復。民團呼籲經濟部、財政部等官股代表應於台糖股東會中明確表態,要求台糖102公頃土地不納入區段徵收及第三期建地開發,改以公園、生態與觀光方式保存利用。
針對民間團體指控,台糖公司今(15)日發布五點澄清。台糖表示,高雄新市鎮第三期開發案是由內政部國土署主導規劃開發,台糖僅係配合政府政策參與,並非主導單位;且依國土署5月27日新聞稿,本案目前程序上尚未做出任何最終決定。
台糖並說明,造林地圍網措施是基於維護場域安全及落實土地管理責任,若民眾有進入需求,可依規定向台糖高雄區處提出申請。針對外界稱台糖可獲取500億元土地利益,台糖則澄清,本案經區段徵收開發後,台糖預計發回抵價地約40.72公頃建地,並非102公頃,未來還將負擔高額地價稅,且土地採「只租不售」原則活化永續利用,絕無所謂大賺500億元情事。
在文化景觀部分,台糖表示,本案屬於文化景觀文資範圍內的「橋頭糖廠」約21.48公頃已劃設為保存區,周邊另劃設約6.28公頃為觀光發展特定專用區,並不影響糖廠整體文化觀光發展。至於外界稱開發案將毀壞森林,台糖則主張,本開發案址並非林地,而是過去台糖離蔗農地去植樹,性質上屬於經濟造林,並非自然原始森林;若適時疏伐後進行更有效開發,可帶動地方繁榮發展。
高雄新市鎮第三期開發案牽涉土地利用、國營事業治理、都市發展、生態保育、文化保存與地方公共利益等多重議題。民間團體要求台糖及官股代表在股東會中作成具體決議,停止將橋頭糖廠周邊森林綠地納入開發;台糖則強調依法配合政策、程序尚未定案,並否認土地炒作說法。隨著台糖股東會召開在即,本案後續是否調整開發範圍及保存方式,勢必持續受到地方社會與環保團體高度關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