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生活 要聞 第五岸巡隊在此呼籲,面對野生動物應把握三不原則「不接觸、不干擾、不餵食」,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,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最重併科30萬罰金。 2 天 ago 上新聞 【記者蘇莉湘 / 屏東報導】本所於今(2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