風災後不忘保障權益 災損申請有減免
【記者戴英薇/屏東報導】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提醒,若家中或財產因風災受損,請記得「先拍照、後清理」,並把握災後30日內的黃金時間申請地方稅捐減免,減輕經濟負擔。 房屋稅:若房屋受損達三成以上未滿五成 […]
【記者戴英薇/屏東報導】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提醒,若家中或財產因風災受損,請記得「先拍照、後清理」,並把握災後30日內的黃金時間申請地方稅捐減免,減輕經濟負擔。
房屋稅:若房屋受損達三成以上未滿五成,可減半徵收一年稅額;如損壞超過五成,則可免徵一年房屋稅。
地價稅:若土地因山崩、土石流、地陷等災害致無法使用,或受限環境條件無法復原,也可全免地價稅。
汽車或機車(151cc以上)使用牌照稅:因災損報廢,或經監理機關核准停駛者,得申請使用牌照稅免徵或退稅;若僅暫時無法使用,也可依修復期間按日辦理減免。
娛樂稅:依實際停業天數核減;如設備受災影響營運,也能依查勘情形核予減免。
申辦方式可直接至「屏東縣政府財稅局官網 > 專區服務 > 災害減免專區」線上填報申請,如有疑問也歡迎來電洽詢:總局:0800-000321 轉 2、潮州分局:0800-861005、東港分局:0800-881200、恆春分局:0800-889002。